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导则(试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划定和调整高风险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县专家研判和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于2022年12月1日10时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具体调整点位
(一)石黄镇(1个):桂艳村全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马灌镇(2个):马灌社区全域、大梵村全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忠州街道(11个):香怡社区(香山公馆1号楼、2号楼,香山湖小区45号楼、46号楼、47号楼、48号楼、50号楼)、白桥溪社区全域、乐天路社区全域、新桥社区全域、锦鸿社区全域(滨洲上城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除外)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四)锦鸿社区滨洲上城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为高风险区。
二、后续管控措施
1. 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后,严格执行《忠县关于加强社会面临时管控的通告》相关管控措施。
2.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3. 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忠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信息为准。
忠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审核:王 波
编辑:马春洪
发布:马春洪